是日清早,霜重,四处朦胧,山路迎来几位早行客。

    姑娘戴着轻薄精致的面具,身后跟了两位白面书生,通身的气度,便不是寻常人家能有。

    他们的速度快得出奇,分明步子不快,可再看时,却已走出几丈之远。

    只是其中一个书生,走得有些吃力,前边两位时不时要停下来等他。

    公子墨连是也。

    “一个大男人,体力这般差,真好意思了。”顾绝兮坐在伸向山路的一根树枝上,咋舌道。

    “呼,呼——你们自小习武了,我怎能跟得上……说得倒轻巧。”公子墨连上气不接下气,只觉得腿沉得要命,若是他此刻被人丢到湖里,定会沉下去的。

    白辞烟站在一旁,只静静地整理衣襟,心道:这姑娘可不是自小习武,是自娘胎里习武,恐怖如斯!你小子还是太嫩。

    “开了任督二脉,就比寻常人习武快了许多倍,你怎地这般矫情?”

    她笑道,伸手拖了努力往上蹿的野犬一把,小犬爬上小山坡后,还回头看了一眼,摇摇尾巴。

    万物皆有灵。

    “这样吧,我先走了,你俩在这儿好生磨合……说不准隔日就能听见我大闹雪国的消息了。”

    “属下领命。”

    顾绝兮轻叹,站起身,三两下就没了踪影。

    公子墨连:“这,这才是主子的速度吗?方才、方才那只是……闲庭信步?”

    白辞烟点点头,恨铁不成钢地看了仍未调整好呼吸的徒弟一眼,顿时觉得身上的担子更重了。

    未免太难。

    千丘之地尽头,由戈壁到荒漠,荒漠之中有沙丘,气候会干燥不少。

    “大哥,这前边还要走多久啊?为何眼所见的地方,都是黄沙?”顾绝兮买了个水壶,易容成寻常商贾模样,悄悄混进商队之中。

    “哦,若不遇上劫匪,四日便会到坟场,然后就是城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