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就去!”

    诺克斯咬牙切齿,就像这家伙说的,有钱还让自己受委屈,下辈子投胎成了穷人,可就后悔莫及了。

    他本就是大纨绔,用钱能摆平的事情,他一直觉得从来就不是事情。

    不就是砸钱嘛!

    谁怕谁?

    凯特就有些郁闷了,咱们不是一伙的吗?

    你干嘛连我也怼啊?

    二代也是分种类的,他自认为自己属于那种有追求的一类。

    他连炫富都没干过,斗富这种事,若非脑袋发热,在他看来简直是极其丢脸,毫无修养素质,只有上流社会一些败家玩意才会干的事情,是弱智与傻驴的象征。

    “怎么,不敢吗?莫里家族的少爷,果然是个驴蛋。”

    诺克斯有些不屑的看着凯特,他忽然就对杨传杰生出股惺惺相惜的感觉来。

    这才是同道中人啊!

    那些觉得斗富是弱智与傻驴的人,不过是自己没那个财力和实力,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而已。他们哪里知道,将一叠叠人人垂涎三尺的钞票,在众目睽睽之下撕着玩烧着玩,这其中有多爽,有多么的痛快。

    这华夏人那句话是咋说的……念头通达,不服就干!

    我爽我的,管你怎么羡慕嫉妒恨,不服就跟我干!

    难得投了个好胎,有钱还受委屈,还忍着憋着,那才是傻驴。

    杨传杰朝下的大拇指,对这诺克斯翻了上来:“虽说你是我朋友的朋友的敌人,但我得承认,我喜欢你这种性格。走吧,让整个世界都来笑话咱们是白痴吧!他们,都是群一辈子生活在压抑当中的可怜虫。”

    诺克斯目光炙热,他觉得血液在燃烧,他觉得整个人都热血沸腾。

    杨传杰的右手,那仍旧对这凯特朝下的大拇指,往下捅了几下,旋即收了回来。

    他再没多看凯特一眼,目光在人群中一扫。旋即,定格在正对饭店大门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