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一张脸暴击之下,什么所谓的任性娇气等缺点,早被人直接抛到脑后。

    他们又在厨房里,讨论了一下关于生姜、料酒和油盐等调味料的比例后,路恒的菜就这样定下了。

    临走前,林筝打了个小饱嗝,扒着门谄媚道:“路恒哥,下一次试吃欢迎继续找我!”他继承了原主的身体,自然也继承了原主的味蕾,他怀疑原主上辈子是一只猫吧,为什么那么喜欢吃鱼。

    林筝没掩住自己的嗓门,他对路恒的看好,激起了其他嘉宾的警惕心。要知道每个嘉宾都得拿出一道菜,如果垫底就会有惩罚。

    见他人还没走,夏苇苇笑了一下,风情

    万种地做了挽留:“筝弟,我刚做了一道南瓜饭,你要不要也试一下?”

    “好啊好啊。”正好肚子才半饱,林筝点头答应了,他一边狼吞虎咽,一边不忘评价道:“哇好甜好糯,好喜欢。”

    “你喜欢就好,我们那里的人就爱吃这个,我还怕自己没做好。”夏苇苇掩嘴一笑,林筝清空盘子的表现,让她的心放下大半。

    拍着圆滚滚的肚皮,林筝还没走回去,路上又被人截胡了,这一次是裴炀。

    【谁说林筝本人招人讨厌、被人排挤的,长眼睛的都来看看,人家多受欢迎啊,做好了都第一个找他试吃】

    【emmmmm你确定这是一件好事?】

    裴炀神神秘秘地端出一个盘子,说:“林筝小朋友,你也尝尝我做的,看看味道怎么样?工作人员说,这菜在夏天很受欢迎,不仅清热治暑,多吃还不会长胖。”

    林筝低头一看,哦豁那是一盘蜂蜜苦瓜,但单看那颜色和厚度,他就颇有些心惊胆战,半天不想接筷子。

    “作为我的粉丝,你是头一个享受此等殊荣的。”看出他的抵触,裴炀还拿那套哄他。

    林筝:谢谢,这个待遇你还是给别人吧。

    “哥,你这苦瓜切得太厚了。”实在没忍住,林筝脸上出现了一点嫌弃。

    裴炀安慰他道:“这不是第一次做吗,难免手生,我下次会切得薄点,切到那个词,叫什么薄如蝉翼的厚度,可以了吧。”

    “可是我怕苦啊。”林筝故作娇气地皱了皱鼻子。他的小动作放在这里,并不会让人感到做作,倒令人觉得他可爱。

    “别怕,我加蜂蜜了,没那么苦,你试试看就知道了。我看菜谱上说,很多都市丽人和家里小孩都爱吃呢。”裴炀的心思很简单,林筝是小孩,他如果喜欢吃,那这菜就成功了一半。

    林筝勉勉强强被游说了,他捏着筷子尝试性地夹起一片,扔进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