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说得好:一顿操作猛如虎,一看后边……特么的还有人……

    当追击进行到半个小时之后,局面变成了这样:叶九一个人,追上了李四!

    当初向左追击,凭的是直觉。

    叶九也不能肯定,他追的这个人,就是李四。

    等他追到树林边缘的时候,离前边那个亡命奔逃的家伙,已经只有不到二十米远了。通过背影,叶九能把他认出来。

    这家伙就是李四!

    难为他半夜被从床上惊醒,居然还穿得比较整齐,是一身休闲的运动服。

    叶九估摸着,这家伙根本就是和衣而卧。

    警觉性还是蛮高的。

    从抓捕行动开始到现在,李四的操作确实比较“骚”——最开始的时候,率先朝警察开枪,为的是制造混乱,好让手下一帮子头脑不清醒的家伙跟着犯浑,和警察“枪战”,以便浑水摸鱼。

    随后发现这一招不管用,他手下那帮家伙,头脑固然不怎么灵活,最简单的认知还在,很清楚地知道,凭着他们的几把自制火枪和砍刀,压根不可能是八十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和武警战士的对手。

    枪战?

    快醒醒!

    天亮了!

    李四一看事不可为,当机立断,关掉碘钨灯,趁黑带着几个最亲信的心腹立马跑路。

    只要动作再晚两分钟,这场丛林追击战根本就不必展开或者就算李四逃跑也跑不出多远。可能他刚上山还没进树林子,就已经被追上了。

    饶是如此,他还是低估了叶九林敏峰和年轻武警战士们的速度以及耐力。

    李四和他的“黑旗军”一帮子流氓混混,平时主要是靠着凶横吓唬胆小老实的普通市民,说到体能,纯粹就是扯淡。

    能在树林中狂奔半个小时,坚持到现在还没累趴下,叶九已经高看李四一眼了。

    李四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才不断地安排手下马仔向警察投降,尽量拖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