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笑笑的话把暮情给逗乐了。他笑着道:“看来你也觉得我的这张脸很帅。怎么样,有没有因此喜欢上我。告诉你,如果你喜欢我的话,那肯定是你这辈子这一生做的最正确的事情了。”

    君笑笑虽然是个爽利、泼辣的性格,但是也不由地被暮情的厚颜无耻的话给惊住了。什么叫做喜欢他是这辈子这一生做的最正确的话。明明也只不过是一个混混,跟刚才走的那几个混混没有什么区别。可是,君笑笑看着在阳光下,笑得肆意而又露出了灿烂笑容的暮情,却又觉得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发生变化了。

    “喂,怎么,看我看傻眼了,不如嫁给我吧,这样的话,就随便你看,不止白天可以看,晚上也可以看。”暮情看着有些呆住的君笑笑,调笑道。

    “我觉得你一点都不像以前的暮情,以前那个小子可不敢在我的面前口花花的,要知道我的拳头可不是摆着玩的。”说着,君笑笑伸出了右手,右手握拳,在暮情的面前晃了一晃。他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看着威胁性很强。

    暮情朝着他做了一个鬼脸,笑着道:“好吧,你这个悍哥儿,既然如此,那么,我就走了。后会有期啊!自己卖东西小心点。卖完了东西,早点回去,知道哇?”说着,暮情就率先迈步走了出去,一只手朝着身后的暮情摆了摆手,一副潇洒得不得了的样子。

    君笑笑不知道咋的,心里有些暖暖的。他长这么大了,爹娘弟弟虽然对他很好,很关心他。但是,年龄差不多的异性的关心却还是第一次。暮情的关心的话语,不知道怎么的让君笑笑的心中一颤,有一种酸涩的感觉涌了上来。他是一个泼辣、爽利的哥儿,但是他毕竟还是一个哥儿。怎么可能没有憧憬过夫夫恩爱的场景呢?只不过,他从小就肩负着一家子的生计,实在也没有什么心情去谈情说爱,也没有什么心情学着娇弱哥儿的样子,这也是他至今未嫁的原因。

    君笑笑的脾气太悍了,好一点的人家都看不上这样的哥儿。抛头露脸,穿着打扮都像个男人一样,正常一点的男人都喜欢温柔小意的夫郎。

    差一点的人家呢,因为君笑笑的能干,想要娶他,但是,君笑笑又看不上人家。

    高不成低不就,造成了君笑笑成了大龄哥儿了,都还没有成亲。

    君笑笑看着潇洒离去的暮情的背影,目光中一暖,喃喃道:“暮情啊暮情,看来你也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男人。”

    暮情走着走着,虽然步伐潇洒,但是眼睛里却有些心疼。在君笑笑握着拳在他的眼前晃的时候,别人看到了他拳的有力。暮情却在那双手上看到了很多的疤痕和划痕,有的都有些很有年月的日子了。那个时候,暮情的心中就有些酸涩。暮情不是一个多情的人,可是,不知道为何,看着君笑笑那双亮得发光的眼睛,和那双很多伤痕和划痕的拳头,那个时候,他就有一种想要抱一抱君笑笑的冲动。

    想抱着他,问他:“疼不疼?”

    想抱着他,对他说:“以后我陪你一起吃苦,可好?”但是,强大的理智还是制止了暮情心中的冲动。

    他知道,在君笑笑的心中,自己只不过是一个路人,一个熟悉一点的陌生人,如果自己这样上去就抱住他,不但会被他报以老拳,说一句:“流氓!登徒子!”可能还会给人留下一种轻浮的感觉。

    那个时候,他突然想要好好的了解君笑笑,想要走进他的心中,然后对他说:“以后你吃的苦,我陪你吃。”

    暮情又想起了那双如同小豹子一样犀利、明亮的眼睛,不由地轻轻摇了摇头,心想:“虽然自己的口袋里不是钱很多,从李家赚了一笔,但是还是要省着点花,毕竟饿肚子的感觉实在是不好受啊!但是,还是可以买盒护手的霜的,他拿到的话,应该会很开心吧!”想到自己送护手的霜的时候,一脸诧异与惊喜的样子。暮情居然有些想要看看那个时候,君笑笑脸上的表情。

    算了,不就是二百文钱吗?买就买吧,为了讨未来夫郎的喜欢,为了让自己早日抱得美人归,那么,饿肚子几天就饿肚子吧。小气巴拉又有些吝啬的暮情,终于咬牙决定买那护手的霜。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这也是必须的!

    暮情随意在街上买了几个实心的包子吃了起来。当然,他也猜到了君笑笑可能吃得比他还差。可是,现在再去找人已经找不到了,晚上给他带一些吃的去吧。

    花钱是如此的容易,而挣钱确实那么的心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