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诺耶一直都没有办法冲破这一关,但是今夜,那两条大黑狗没有守在院子里,它们不见了,就像挡在路上的一块巨石突然被移开了。

    没有了大黑狗的看护,格雷诺耶顺利翻过铁门进入到了西弗斯花园内,他的双脚踩在西弗斯花园内的土地上,发出了一声响动。

    “什么动静?”巡逻的佣人举着煤油灯向他这边走过来。

    格雷诺耶连忙将身子卷成一团,滚到了灌木丛里,他捂住嘴,大气都不敢出。

    煤油灯在黑夜中十分晃眼,格雷诺耶看着它离自己越来越近,一只不知名的大虫在他的腿上蠕动,盯紧了他小腿上的一块肉,大口咬了下去。

    他没有动,大虫因饱食而安逸。

    “那里能有什么东西,别照了!”

    在煤油灯快要照到格雷诺耶藏身的那片灌木丛时,被另一个低沉的声音制止了,他夺走了煤油灯,指向截然相反的方向:“我们去那边看看。”

    那道光亮移去了别的地方。

    “你看起来很面生,我以前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

    “达西先生离开西弗斯花园了,他走之前新雇佣了一批人,我是新来的。”

    他们的声音逐渐越来越小,等到他们的味道完全飘远,格雷诺耶才从灌木丛里出来,一巴掌拍死了留在他小腿上的虫子。

    每个人的身上都会有他的专属味道,味道就像一个人的印记,不会轻易消散。

    他从刚才巡逻的人的身上都闻到了皮革味和烟草味,可是右边那个身上的烟草味显然没有那么呛鼻,他的身上还有一阵木香和墨香,光从嗅觉上而论,他比他的同伴的日子要富裕很多。

    但这不是格雷诺耶所关心的,他的眼前出现了一幢豪华贵气的大宅,里面封着两道香气,一道像从果园里新摘下来的梨,风漫不经心从林间穿过;另一道是月光下的紫罗兰被采摘了下来,做成了标本,存储下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味道。

    它们诱惑着格雷诺耶不断向前。

    他今晚进行得异常顺利,若是经验丰富的窃贼会意识到进程如此顺利,恐怕其中有诈。可是格雷诺耶没有停下脚步,尽管他所犯下的罪案一点儿都不比窃贼少,伦敦周边的乡村都出现过他犯案的踪迹,那股味道诱惑着他,他已经很久没有闻到如此单纯的香味了,纯粹到抹掉了他脑海中所有的思想。

    格雷诺耶的鼻子就是一个定位器,他能闻到那两抹香味在大宅里的哪个房间。

    他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溜进了大宅,走到了一间房前,房门上了锁。

    这样一把小小的锁对他而言不算复杂,他没用多少功夫就拆掉了门上的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