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叫威廉·贝克,这是我的本名。

        不过这并不重要,毕竟已经有十几年没有用过它了。我的另外一个名字或许你有所耳闻——弗林特·马尔科。

        我出生于一个单亲家庭,生活的环境也十分的混乱糟糕。比起如今的地狱厨房,或许二十几年前的日子才能被称作地狱。

        死亡,疾病,毒/品,军火,饥饿……,种种荒诞混乱的事交织在一起发生在我的童年,并和我的一生纠缠不清。

        在我十五岁的时候,我成了一名真正意义上的孤儿。虽然我没有发觉和之前母亲还活着的时候有什么不同,从来没有人管束过我。

        哦,忘记说了,我的母亲死了某种性病。究竟是哪一种我也说不清,毕竟人已经死了,导致她死亡的原因即便知道了也毫无意义,反正也没有人在乎——在这条街上,哪天不死个七八个人呢!

        从那天以后,我加入了一个黑帮,变成了一个街头混混。

        虽然说是最底层的街头混混,但我并不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不妥。正相反,这样的日子惬意极了。

        平日里跟着老大看场子收保护费,偶尔在街头给那些个瘾/君/子散散货,要不就是跟别的帮派起冲突的时候站站台,撑一下场面。反正真动起手来,随便应付一下就好了。

        就这样,我每周都能收入100美元,偶尔甚至能达到150美元。

        当然,不要以为我会把钱存起来,把钱存在银行无疑是最愚蠢的选择。那些个银行家看似彬彬有礼,颇有绅士风度,实际上他们就是一群贪得无厌的吸血鬼。

        他们挥霍着我们的血汗钱,过着奢靡无度的上等生活,攫取了大量的社会财富,但到了最后却只肯为此支付给我们一丁点微不足道的利润,甚至还恬不知耻的高喊着回馈民众——资本主义的丑恶嘴脸展露的淋漓尽致。

        听说东方某大国实行,虽然不怎么明白,但想来那里的人民的生活肯定比这儿好上百倍。

        唔,好像扯远了,这不是我应该关心的问题,还是说说我自己吧。

        是的,既然不存钱,那就要把它花出去,不然它就是一张废纸,拿它来擦屁股都嫌太硬。

        酒吧、地下赌场、赌黑拳、女票女昌……,各种各样的乐子丰富了我的生活。

        当然,我是从来不碰毒的。每每看到那些几乎不成人形的家伙抱着我的大腿哀求我的时候,我都感到不寒而栗——毒,真毒!

        现在我不禁暗自庆幸,这些家伙的惨样让我对毒/品避如蛇蝎。虽然我现在的生活被我搞得一团糟,但起码我还是个……半个人。

        但这样惬意的日子并不长久,等到我十八岁的时候,我已经换了大大小小七个帮派了!

        在我二十岁的时候,一次大规模的黑帮械斗,我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