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8&nsp;&nsp;见红了,梦魇捧杯&nsp;&nsp;3
林烨的防守极具侵略性,起手式詹姆斯就输了,林烨逼着詹姆斯去做出投篮选择,本赛季,詹姆斯的投篮特别是3分球这块,其实,单看数据的话,真的是很不错了。
和雷阿伦一起去做队友的好处,则是可以去偷学经验,本赛季詹姆斯3分球的命中率达到了44这是联盟少有的存在,作为一个锋线可以有这种投篮命中率其实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詹姆斯是真的对自己下死手去提升自己的3分球了。
然而,在真正地对上林烨的时候,林烨逼迫着他去做出投篮选择,詹姆斯还是选择了犹豫,其实,不单单只是进攻要具备侵略性,防守也是要具备侵略性,逼着对手选择他不是那么擅长的选择,这就是防守的高级境界。
科比很喜欢和林烨去分享这些东西,所以,每次不管科比和林烨在不在一块,但凡是科比有了什么关于篮球的其他的另外的见解,他都选择和林烨去分享。
其中,防守具备侵略性这个话题,也是科比所引发起来。
总结起来说,那就是你逼着詹姆斯去做出除开突破之外的选择,或者说,逼着科比做出投篮之外的选择,那么这次防守则算是成功了一半了。
这次林烨的防守也算是极为地成功,林烨的站位让詹姆斯极为地难受,一点都不好受,詹姆斯想着突破,可这么短的突破距离无法起来速度,这相当于是林烨的站位直接遏制住了詹姆斯企图冲起来的心,此时,换做是时间充裕的话,詹姆斯该是要叫一个挡拆了,假设这有了挡拆那可就不一样了,可是,此时没了挡拆了。
时间不够了,詹姆斯无法突破,其实,林烨留给詹姆斯的距离是合适去做出一次不错投篮选择,只是林烨的站位让詹姆斯极为地难受,似是而非,看似无法封盖,可是詹姆斯知道这是最后1次投篮了,假设自己这球不中的话,那么这比赛可就结束了,这不是说笑的事情,这次一旦失误,那可就是要完蛋,要玩完了。
詹姆斯不敢有任何的松懈,这也是他打球跟科比存在最大的区别,总是以大局为重,总是考虑太多了,想的多,其实,对打球来说,真的不是那么好的事情,多数时候,你不能那么去打,但凡是最深刻,想多了,那么这就是意味着是失误。
到底是该做出何种选择,其实,心一定,定下来。
这点科比做的很不错。
所以,詹姆斯和科比这两个都是极为优秀的存在,林烨更为欣赏的是科比,因为科比在比赛最后时刻所展现出来劳资最大,劳资最的霸气,这是联盟少有人可以做到,少有人可以去完成的事情。
可这家伙,专注地投射到这事业之中,他不畏惧一切,他觉得他自己可以,他可以做到,他可以完成,虽然,失误不少,但是,这种舍我其谁的霸气,并非谁都可以拥有。
自然,科比这种舍我其谁的霸气,和尼克扬那种比赛最后时刻,不知道到底该去干嘛,而是去瞎几把地去搞还是有区别的。
科比是知道自己到底该干嘛,而且,还是确定可以打中,这种气质可是千锤百炼之中去锻造出来,跟没头没脑地去瞎几把搞还是存在很大的差别。
詹姆斯其实他并不缺乏在这种能力,只是说,在最后时刻,还是缺少了这种东西,这是他至今让人看不懂的东西,而这次选择,也是被人抨击,知道林烨要去选择防守他的投篮,最终,詹姆斯还是去试探了一下,詹姆斯还没做出来他的动作,林烨的防守已经提前地去遏制了。
这种防守的压迫性极为地强大,这就跟有个知道你下一步到底要去做什么,提前地等待着你,在他面前,你所有的一切都是透明的这就跟没穿衣服是一个意思,这词汇或许不是那么高雅,可就是这个意思,詹姆斯在最后时刻美,不得不去选择传球,这次传球选择了潜伏在3分底角的韦德的手中。
其实,作为詹姆斯的好兄弟韦德此时是等待着詹姆斯去突破得自己去创造奇迹,只是说,没有想到自己这个兄弟比赛最后时刻,还是选择传球,看似是一个合理的选择,可是,没有选择比这个更为糟糕了。
往好听了说,是不路乱来,着实如此,不行了,那么选择传球,这个着实不错,因为篮球着实是五个人的事情,关键时刻,着实是要去传球。
林烨的防守极具侵略性,起手式詹姆斯就输了,林烨逼着詹姆斯去做出投篮选择,本赛季,詹姆斯的投篮特别是3分球这块,其实,单看数据的话,真的是很不错了。
和雷阿伦一起去做队友的好处,则是可以去偷学经验,本赛季詹姆斯3分球的命中率达到了44这是联盟少有的存在,作为一个锋线可以有这种投篮命中率其实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詹姆斯是真的对自己下死手去提升自己的3分球了。
然而,在真正地对上林烨的时候,林烨逼迫着他去做出投篮选择,詹姆斯还是选择了犹豫,其实,不单单只是进攻要具备侵略性,防守也是要具备侵略性,逼着对手选择他不是那么擅长的选择,这就是防守的高级境界。
科比很喜欢和林烨去分享这些东西,所以,每次不管科比和林烨在不在一块,但凡是科比有了什么关于篮球的其他的另外的见解,他都选择和林烨去分享。
其中,防守具备侵略性这个话题,也是科比所引发起来。
总结起来说,那就是你逼着詹姆斯去做出除开突破之外的选择,或者说,逼着科比做出投篮之外的选择,那么这次防守则算是成功了一半了。
这次林烨的防守也算是极为地成功,林烨的站位让詹姆斯极为地难受,一点都不好受,詹姆斯想着突破,可这么短的突破距离无法起来速度,这相当于是林烨的站位直接遏制住了詹姆斯企图冲起来的心,此时,换做是时间充裕的话,詹姆斯该是要叫一个挡拆了,假设这有了挡拆那可就不一样了,可是,此时没了挡拆了。
时间不够了,詹姆斯无法突破,其实,林烨留给詹姆斯的距离是合适去做出一次不错投篮选择,只是林烨的站位让詹姆斯极为地难受,似是而非,看似无法封盖,可是詹姆斯知道这是最后1次投篮了,假设自己这球不中的话,那么这比赛可就结束了,这不是说笑的事情,这次一旦失误,那可就是要完蛋,要玩完了。
詹姆斯不敢有任何的松懈,这也是他打球跟科比存在最大的区别,总是以大局为重,总是考虑太多了,想的多,其实,对打球来说,真的不是那么好的事情,多数时候,你不能那么去打,但凡是最深刻,想多了,那么这就是意味着是失误。
到底是该做出何种选择,其实,心一定,定下来。
这点科比做的很不错。
所以,詹姆斯和科比这两个都是极为优秀的存在,林烨更为欣赏的是科比,因为科比在比赛最后时刻所展现出来劳资最大,劳资最的霸气,这是联盟少有人可以做到,少有人可以去完成的事情。
可这家伙,专注地投射到这事业之中,他不畏惧一切,他觉得他自己可以,他可以做到,他可以完成,虽然,失误不少,但是,这种舍我其谁的霸气,并非谁都可以拥有。
自然,科比这种舍我其谁的霸气,和尼克扬那种比赛最后时刻,不知道到底该去干嘛,而是去瞎几把地去搞还是有区别的。
科比是知道自己到底该干嘛,而且,还是确定可以打中,这种气质可是千锤百炼之中去锻造出来,跟没头没脑地去瞎几把搞还是存在很大的差别。
詹姆斯其实他并不缺乏在这种能力,只是说,在最后时刻,还是缺少了这种东西,这是他至今让人看不懂的东西,而这次选择,也是被人抨击,知道林烨要去选择防守他的投篮,最终,詹姆斯还是去试探了一下,詹姆斯还没做出来他的动作,林烨的防守已经提前地去遏制了。
这种防守的压迫性极为地强大,这就跟有个知道你下一步到底要去做什么,提前地等待着你,在他面前,你所有的一切都是透明的这就跟没穿衣服是一个意思,这词汇或许不是那么高雅,可就是这个意思,詹姆斯在最后时刻美,不得不去选择传球,这次传球选择了潜伏在3分底角的韦德的手中。
其实,作为詹姆斯的好兄弟韦德此时是等待着詹姆斯去突破得自己去创造奇迹,只是说,没有想到自己这个兄弟比赛最后时刻,还是选择传球,看似是一个合理的选择,可是,没有选择比这个更为糟糕了。
往好听了说,是不路乱来,着实如此,不行了,那么选择传球,这个着实不错,因为篮球着实是五个人的事情,关键时刻,着实是要去传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