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4年4月下旬,天气已经变得暖和起来,但是对于纳马苏斯山脉附近的城镇而言,由于平均海拔在2000米以上,依旧是寒风刺骨。

    坐落在山脉脚下的翠星石镇是这里一个默默无闻的小镇子,交错的田间小道和稀疏的人烟都能看出镇子本身不擅长农业耕作,和一旁热火朝天的采石场相差甚远。

    上世纪起这里被发现产品质不错的各类矿石和建筑石料,经过半个世界的开采,附近的矿脉已经近乎挖空。当初蜂拥而至的人们,现在也离去的七七八八。

    然而对于市场来说,不论是宝石还是基础的石料,都是不可或缺的,后者是重要的建筑材料,后者则是奢侈品、研究,甚至还有不少施法者对此需求量颇大。

    因此虽然辉煌不复以往,翠星石镇倒也日子过得去。

    如果不是因为那个怪物入侵的话……

    大清早,矿工瓦尔多扛着十字镐,愤怒地砸开了采石场办公室的大门:

    “高尔特姆!你他妈起来!说好的把那家伙赶走呢?昨天又有工友被袭击受伤了!这样下去怎么能正常干活?”

    大门里立刻传来地方方言的大骂,过一会儿,窸窸窣窣传来穿衣声,瓦尔多往后退了一步,场长高尔特姆一边系着腰带,一边推开门,他低着头,看都不看瓦尔多一眼,理直气壮地骂道:

    “我他妈哪里知道那两个赏金猎人屁用没有,立刻被咬死了,钱也是我付的,我也不想看自己人受伤,我有什么办法?”

    “那你倒是找人啊,找警察找军队!这都几个月了,再这样下去,大家都不敢下矿了,怎么补上货物?”瓦尔多质问道。

    “你觉得我会不想赚钱吗?”高尔特姆瞪了他一眼:“这是纳马苏斯山脚下,最近的驻军在300公里以外的山对面,人家还要守卫边境防范阿尔金的白眼狼,怎么会有心情过来帮我们?再说了,当兵的来了,人家手里有枪,你觉得好送走?”

    “那就这么呆着?”瓦尔多不敢置信:“高尔特姆,再不开工大家都没饭吃了。还有那片水晶矿床,那可是露天的好矿啊,工程师估计全挖出来能让镇子过上几百年的滋润生活。”

    “可是除了呆着还有什么用?”高尔特姆没好气道:“那条大蜥蜴就像是幽灵一样,神出鬼没,比老虎和野猪还凶残,除非什么时候来头更猛的掠食者把它赶跑,也没有办法。你们想下矿就下矿,自己带把枪,随你们。”

    “你——那东西子弹根本打不动,它那水晶的外壳,子弹打上去就会弹开,连擦痕都没有!带了枪有什么用?”

    “至少你可以试试。”

    瓦尔多还想争执,突然间,他看到一辆马车驶入了镇子中。

    “——真稀罕,怎么还有外人来我们这儿的?”

    高尔特姆也好奇地向那边看去。

    只见马车上踏下来一只精致古典的靴子,那做工真精巧,明明是百年前的鹿皮靴,但每块皮革裹得漂亮极了,完全看不到蛮力挤压的痕迹,完全称得上是工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