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称得上沈总,排面还这么大的,在这座城市一只手就能数的过来。

    猛汉们虽然长得五大三粗,但该懂的都懂,惹谁都不能惹有钱有权的,要钱还是要命心里清楚得跟明镜似的,还没等程十一带着保镖走到跟前,他们就已经一溜烟跑完了。

    程十一走到巷口,看着猛汉灰溜溜的背影皱了皱眉。

    他刚才其实注意到了沈暮年躲进了这个巷子,作为秘书,时刻关注老板走向是他的职责。

    本来是打算等沈暮年亲自联系他过去接的,但看时间沈暮年已经在里面待半个多小时了,担心老板出事的程十一迅速以沈暮年不见为由中止了视察,让人先把刘特助送回去,才进去找人。

    保镖是喊人来接刘特助的时候一起喊过来的。

    没想到还真有人打算对老板图谋不轨,幸好他来的及时。

    朝岁虽然被沈暮年的外套遮得严严实实,但还是能看到外面的情形,正好方便他时刻盯着那几个猛汉。

    他早就打算好了。

    如果猛汉靠近,他就把沈暮年推到猛汉身上,给自己逃跑拖延时间;如果猛汉走了,他就趁沈暮年不注意的时候立马逃走。

    总之就是走为上策。

    如果沈暮年知道朝岁心里只是把他当个工具人,他估计会觉得自己刚刚发善心纯属脑子有坑。

    原本看到猛汉已经抬脚往这边走来,朝岁都准备好把沈暮年推出去了,结果发现猛汉走了几步又离开,朝岁懵了一瞬便趁着沈暮年回应程十一之际悄悄摸回了狗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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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r>没想到一个晚上能爬两次狗洞。

    朝岁觉得自己这辈子应该都不会忘记这个夜晚。

    沈暮年见程十一过来,便一时松懈,没注意到怀里的人已经偷摸着离开,刚回应了程十一一句,就发现身下忽然空空如也。

    沈暮年:“……”

    怎么就溜了?

    程十一还在想那几个逃走的猛汉,一时没注意,还以为是只肥橘猫从沈暮年旁边溜走了,走近些担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