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故也随即发生,原来陆父早在与陆母联姻之前,就私下有了女朋友,只是还没公布。

    但陆父为了利益,隐瞒了这段感情,与陆母办了婚礼。

    私下却还是与那位“女朋友”时常往来。

    沈清风便是他们二人的孩子,沈清风甚至比陆景还要大上三个月。

    人心不足蛇吞象,生意兴隆后,陆父贪图着陆母家的资产,却又贪恋着“女朋友”的温柔乡。

    一忍就是十七年,陆父还能忍,他那位“女朋友”却忍不了了。

    很快,陆父便有了主意,那就是(莎)了陆母。

    先是下药,陆母的身子飞快的衰弱。

    原本由陆母管理大权的公司交由陆父执掌。

    陆景意识到不对后,悄无声息的夺了权。

    陆景将下药的事与陆母提过后,陆母失望透顶。

    陆母提出到山庄养身,陆景同意,没人料想的到陆父的狠心。

    他直接雇人碎“师”了陆母,十七年的夫妻感情他就下得去手。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这句话在陆父身上就是个笑话。

    陆父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人,只要他认定的事情,那就不能有人反驳。

    他可以和一个人悄无声息的,瞒过所有人偷(情)十七年。

    他也可以把权力上的失势,全部归功于陆母,从而碎“师”了她。

    陆景认为报复一个人,从来不是让他死去。

    而是让他看着,他所珍视的东西,一下下从他手里溜走。

    陆野为了帮自己夺权,暗中将陆父的腿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