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她的打扮便知道她是乞丐。

    她才说出自己的名字,说出是她救了他,短短几句,白修筠更不想听了,他闭上眼瞥开头,清俊的眉目里,满是不遮掩的嫌弃与厌恶。

    沅衣的话剩下的话卡在脖子里,这种嫌弃人的神色,她在城东去讨饭的时候,在那些人的脸上见到过,以前不觉得有什么,如今心里像针扎一样的刺痛。

    密密麻麻,被扎破了许多小孔,疼得窜气。

    她看得出来,霁月不仅生气,还嫌弃她。

    白修筠庆幸的是他没有瞎,还能看见救他的到底是什么人。

    一张黑漆漆的脸,不知道作何形容,和他以往见过的女人完全不同,她身上的衣服破烂不堪,又旧又脏,就是以前太师府最低等的丫鬟和她比起来,都要十分光鲜亮丽。

    她给自己敷药,凑近了闻,还能闻见她身上的酸臭味,也不知道这么黑,到底有没有洗过。

    这个世间,怎么会有这样的女人,除了一双眼睛澄亮分明,干净通透,全身上下没有一点能入眼的地方。

    之所以能看出来是个女的,除了那双眼睛特别的澄亮,通透之外,还有一件事情,白修筠一点儿都不想再回忆。

    他没记错的就是,那日疼得迷糊,在梦中那双软绵绵的手,翻腾他衣裳的手,是这名女子的。

    倒是少见的软。

    也是让他确定了,她真的是一个女人。

    男人的手骨不可能这么小,也不可能这么软,像没生骨头一样。

    话说回来,他倒宁愿自己是真的瞎了。

    也不会遇到这么多难堪的事情。

    也不知道上辈子到底是造了什么孽,老天爷不让阎王收他,派了人来收拾他。

    白修筠一句话也不说,他没想到过自己会苟延馋喘的活着。

    这样活,还不如被人一刀砍了头。

    死得利落,又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