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推开他,嘴中酒味熏人,好像我也喝了酒。

    他的第一次,是我年轻时候才会做的事,那会整天患得患失,每天在昂扬的斗志和要不要放弃中间反复徘徊,也曾偷偷跑出学校宿舍,为了他尝尽酒精的滋味。

    他的喜欢来得猝不及防。

    如果是从前的我,真的会迫不及待地回应他。

    他的喜欢不就是我想要的吗。

    曾经的我听见霍聿珩这三个字的时候就会义无反顾地奔向他。

    但是现在,却总觉得差点什么,好像两个人在一起,喜不喜欢也没那么重要。

    我扶住他的胳膊,帮他脱去外套,脱去皮鞋,“我不喜欢和喝多了的人讲话。”

    酒是一个神奇的东西,它能无限放大一个人的感情,把临时产生的情绪变成真的。

    而酒醒后,他只需要轻飘飘地一句,“对不起,我喝多了。”

    甚至连对不起都没有。

    我想扶他去休息,他一把拽住我的胳膊,双手捧住我的脸颊,下一秒深情到腻死人的眼神就落在了我身上。

    他已经低头了,我却还需要踮脚才能配合他的高度。

    他说,“只接吻就好。”

    他绚烂的吻技像口腔里炸开的烟花,他的手也不老实,我们像是跳了场嘴对嘴的华尔兹,等我被他扑倒在卧室的床上,身上的布料也所剩无几了。

    关键时刻,我问了一句话,“霍聿珩,你有没有想过,你对我只是生理性的喜欢。”

    霍聿珩的眼神早就迷离,悬在我上方的滚烫胸膛有汗水滴落下来,我看见了他眼中全部的挣扎。

    “你习惯和其他人保持距离,却不讨厌我的触碰,甚至会沉溺在两个人水乳交融的时光,这只是基因让你觉得我是能弥补你不足的高分繁衍对象,这不是真的喜欢。”

    霍聿珩愣住了,他原本应该有个孩子的。

    “你要是不想生我们就不生了。”